近日,湖南省首份湿地《司法保护令》于君山区采桑湖畔发布。时值“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提出20周年,该保护令的出台,不仅为东洞庭湖湿地生态系统提供了更加坚实的司法保障,也标志着君山区在生态保护领域迈出了又一重要步伐。
东洞庭湖湿地作为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名录的保护区,总面积达15.76万公顷,生物多样性丰富,是白鹤、东方白鹳等12余种全球濒危水鸟的重要迁徙停留地和越冬地,也是麋鹿、中华鲟、江豚等国家保护动物的重要栖息地。
“《司法保护令》明确规定了湿地保护的范围、对象及具体措施,明确了相关违法责任,体现出司法机关以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湿地的坚定立场。”君山区人民法院洞庭湖环境资源法庭庭长李雪沁介绍到。
近年来,君山区以长江水道、东洞庭湖国际湿地及“江豚、麋鹿、候鸟”三大生态名片司法保护为核心,积极推动“司法+行政+社会”多元协同共治,通过机制创新与多方协同,逐步建立起一套具有“江湖”特色的环境资源审判模式。7年内,共计审结各类环境资源案件580余件。
良好的生态环境成为君山区高质量发展的坚实支撑。依托生态优势,君山积极发展旅游产业,持续拓展新业态、新场景,旅游消费潜力不断释放。2024年,该区旅游综合收入达222.3亿元,较2017年的52.6亿元实现跨越式增长。从司法保护到生态旅游,从绿水青山到百亿产业,君山区逐步走出一条生态价值与经济价值协同共赢的发展路径。
君山区人民法院洞庭湖环境资源法庭庭长李雪沁表示:“下一步,我们将围绕发出的首份湿地司法保护令,健全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机制,筑牢生态屏障,为君山区生态环境保护和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来源:君山区融媒体中心
作者:杨再强 刘华仪
编辑:张佳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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