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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4起党员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问题的通报

来源:君山区纪委监委 作者:君山区纪委监委 编辑:陈艳 2023-05-29 10:4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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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发挥警示作用,持续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增强纪法意识,筑牢思想防线,坚决遏制酒驾醉驾行为,现将我区查处的四起酒驾醉驾违纪违法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区自然资源局原工作人员毛永钢醉酒后危险驾驶问题

2021年4月10日0时许,毛永钢酒后驾驶小型客车在岳阳市岳阳楼区岳阳大道市政协路段被交警现场查获。经抽血检测,其100ml血液中酒精浓度为122.1mg,2022年9月23日,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以毛永钢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2023年4月24日,毛永钢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二、柳林洲街道团委书记余启东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

2021年4月26日21时44分,余启东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国道240线1480公里100米处被交警现场查获,经现场酒精测试,其100ml血液中酒精浓度为60mg-80mg。2021年4月27日,被交警部门处以罚款2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2023年4月19日,余启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柳林洲街道黄泥套村党总支副书记李方艳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

2022年3月10日21时40分,李方艳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国道240线1480公里50米处被交警现场查获,经现场酒精测试,其100ml血液中酒精浓度为40mg-60mg,属酒后驾驶机动车,2022年3月23日,李方艳被交警部门处以罚款15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2023年4月17日,李方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四、区精神病医院工作人员吴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

2022年8月17日20时02分,吴霞在华容县环城村至环城村线1公里111米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现场查获。经酒精检测,其100ml血液中酒精浓度为24mg,被交警部门处以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2023年5月5日,吴霞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以上四起典型案例,反映出在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下,我区仍有少数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对纪律红线、法律底线认识模糊,心存侥幸,以身试法。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举一反三,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教育监督管理,尤其要加强对“八小时外”的监管,做到早提醒、早预防,坚决遏制酒驾醉驾行为的发生。全区广大党员和公职人员,要切实从中汲取教训,深刻认识酒驾醉驾的严重危害,本着对自己、对家庭、对社会、对组织高度负责的态度,带头遵纪守法,维护好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

君山区纪委监委将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加强与公安机关协调联动,深挖细查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线索,实行“一案四清查”,对酒驾醉驾背后的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等“四风”问题,一追到底、从严查处、绝不姑息。

来源:君山区纪委监委

作者:君山区纪委监委

编辑:陈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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