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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岳阳市君山区农业农村局党委 关于第三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中共岳阳市君山区农业农村局委员会 编辑:张佳玲 2023-08-14 15:3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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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2年11月24日至2023年1月20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农业农村局党委进行了巡察。2023年3月1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向区农业农村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局党委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强化认识,提高政治站位

区农业农村局党委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局党委多次召开整改工作会议(3月20日、4月11日、4月23日、5月6日、5月25日),统一思想认识,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凝聚共识,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抓整改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上下联动,压实整改责任

局党委书记黄正洲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根据问题导向,研究制定了《关于落实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区农业农村局党委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成立了以局党委书记、局长黄正洲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督促班子成员落实分管责任,经常过问、及时掌握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组织召开党委会研究巡察整改工作5场次,专题民主生活会1场次。

(三)从严从实,推动整改落实

针对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的3个方面12个问题,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10个,基本完成1个,长期整改1个;退缴违规资金120191元,批评教育18人次,谈心谈话8人次。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聚焦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

1.关于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的问题。

巡察指出:经查阅区农业农村局《君山区农作物秸秆禁烧巡查记录簿》和《全区秸秆焚烧情况每日通报》,该局没有落实全天候不间断督查要求,9月24日-9月30日仅巡查3次,通报2次,10月份仅巡查14次、通报13次,11月份仅巡查4次、通报4次。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未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责任人作出严肃的批评教育;二是严格落实“组巡查、村为主、镇(街道)负责、区督查”的工作机制,制定下发了《君山区2023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与秸秆禁烧工作方案》、《君山区2023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及禁烧工作月考核细则》等文件,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三是抓关键、抓重要节点,在油菜秸秆特护期(5月6日-5月26日),召开君山区2023年油菜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部署会,下发《关于做好2023年夏收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紧急通知》,并由局党组成员联点镇(街道)成立油菜秸秆禁烧督查组,期间开展全天候、不间断督查,按要求做好相应的台账记录。特护期间,镇(街道)、村(社区)、组巡查232次,区农业农村局秸秆禁烧督查组累计督查14次,下发通报20次。

2.关于意识形态工作不够重视的问题。

巡察指出:局党委明确了1名班子成员分管宣传工作,但未明确体现分管意识形态工作;2021、2022年分别指定的《君山区农业农村局意识形态工作要点》雷同。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和加强党在意识形态领域的全面领导,明确一名分管领导,由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高建新负责;二是召开了区农业农村局意识形态工作会,会上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三是制定了《君山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意识形态工作要点》,成立了局党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

3.关于渔政执法不规范的问题。

巡察指出:立案程序不到位。案件立案审核通过后,未下达《立案通知书》。未执行集体讨论制度。未制定重大行政案件集体讨论制度,案卷资料中未见有集体讨论的原始记录。行政处罚决定有瑕疵。所有《行政处罚决定书》均未依照《渔业法》规定对渔获物作出予以没收的处罚决定,部分《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内容未填写,处罚机关未盖章。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对巡察提出的整改问题,区渔政管理站4月24日上午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会议,明确了整改任务和责任,制定了整改工作计划,迅速将整改内容落到实处。

(1)4月25、26日组织全站执法人员进行了为期2天法律知识培训,内容是《行政处罚法》《渔业法》《湖南省渔业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2)4月27、28日,对所有案卷来一次“回头看”,重点补齐完善《立案通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内容,《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加盖处罚机关公章;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原始记录;对没收的渔获物的处置按执法程序作出处置规定。

(3)4月29日,区渔政管理站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负责人就联合执法、完善《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执法会议联席制度等事宜进行明确,健全了渔政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执法机制。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4.关于财经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巡察指出:原始凭证不合规。区农业农村局2020年1月17日更换办公室和会议室照明灯具39盏6843元,无相关办公室人员确认签字;2020年9月8日付办公楼零星维修费7275元,附件为打印件,无原始记账依据。区农业机械服务中心2019年6月19日付电脑维修配件费3840元,无经手人签字;2019年10月8日付文明劝导值班费1800元,无领款人签字。农科所临聘人员2019年9月报卫生清洁费6120元,事由为该所迎国检聘请临时工4人负责农科所卫生,但报账附件资料中无临时工4人领款凭据。区生态能源服务中心2018年2月7日付厕所维修维护费5290元,2018年4月9日付沼气池维修服务费9500元,2019年付沼气池安全排查维修费59100元,2020年付沼气安全服务费37960元共计111850元,均无签收验收原始单据;该中心2019年5月30日与唐淑珍签订二洲子村太阳能路灯安装工程合同,决算明细中人工费用6000元,物资费用41250元,物资无原始采购单据。报账发票应税名称不符。农科所2021年4月支付棚改临时用电改造费9200元,报账发票应税名称为“工程劳务费”,所附明细为电缆、互感器表,分接箱等器材,不属于工程劳务费。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

(1)针对局系统“财经制度执行不严”问题,局党委会研究在原有《财务管理制度》、《三重一大制度》、《机关财务管理和采购制度》基础上,制定印发了《进一步规范公务运行、项目管理、三重一大等有关事项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局系统财经纪律,确保按制度办事。

(2)针对“局机关原始凭证不合规问题”经核查,以上费用均为真实,两个当事人分别作了书面情况说明,澄清了实事。局党委副书记高建新分别与两人于2023年3月27日进行了谈心谈话,并对他们做出了严厉的批评教育,要求他们按制度办事,按流程办事。

(3)针对“农机服务中心原始凭证不合规问题”经核查,以上费用均为真实,区农业机械服务中心召开班子会议,认真学习了《进一步规范公务运行、项目管理、三重一大等有关事项的制度》,对相关责任人作出了批评教育,要求作出检讨,并已找当事人补齐相关手续。

(4)针对“农科所原始凭证不合规问题”农科所经过核实费用为真实,已找当事人补齐了领款凭据,农科所党支部书记李升兵对经手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

(5)针对“区生态能源服务中心原始凭证不合规”问题,经核实,以上费用均为真实,一是厕所维修和其他服务及办公用品购置账务做在同一凭证号内;二是2018-2020三年沼气安全服务原始验收单据在财务凭证装订时遗漏而未订入凭证;三是二洲子村太阳能路灯安装工程合同,物资无原始采购单据,目前15盏路灯成套设备全部运送到了二洲子村并安装完成,运行良好。针对上述问题,该中心负责人核实了情况属实,并作了情况说明,局党委对相关负责人作出了批评教育。

(6)针对“农科所报账发票应税名称不符”。经查2021年4月6#凭证,核实费用情况为真实,已要求经手人电力部门工作人员重新写了一份当时所做事的详细明细。

5.关于餐饮费管理不严的问题。

巡察指出:接待陪同人数超标。动监所2019年10月29日以湘阴实验室考核技术交流招待为由接待来宾5人,陪同人数超标1人,用餐开支500元;2019年10月22日以市局业务部门非瘟防控检查为由接待来宾5人,陪同人数超标2人,用餐开支550元。用餐审批不严。区农业农村局2021年8月30日付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用餐费13880元,2021年11月12日付2020年农田建设项目用餐开支2206元,共计16086元,均无具体事由和审批。动监所2020年发放下乡生活费补助10笔,1890元,均无发票和菜单作附件。区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2018年-2020年用餐补助18笔12750元;均无发票和菜单。区渔政管理站2021年工作用餐107次,开支餐费34950元,用餐审批表上只注明用餐人数,未列出用餐人员名单。接待无公函。乡村振兴服务中心2020年5月19日以接待市政协主席、市扶贫办主任调研为名报销餐饮费980元,无接待公函。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

(1)针对局系统“餐饮费管理不严问题”,在原有《财务管理制度》、《三重一大制度》、《机关财务管理和采购制度》、《公务接待制度》。研究制定了《进一步规范公务运行、项目管理、三重一大等有关事项的制度》。进一步规范财经纪律,确保按制度办事。

(2)动监所关于“陪同接待人数超标”问题,按60元/人的接待标准,由经手人退赔超标接待费180元。关于“用餐审批不严问题”共计1890元由经手人予以退赔。

(3)农田建设股关于“用餐审批不严”问题,经核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用餐费16086元,项目部工作人员用餐标准为40元/人/餐标准核实。总农艺师李胜召集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并组织农田建设股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财经纪律相关文件,要求严格按照岳君财发[2019]7号文件相关程序加强财务管理,严控报销审核关,完善审批手续。

(4)区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关于“用餐审批不严”问题,经核查,用餐费用属实,用餐补助为农机工作人员下乡等工作用餐,区农业机械服务中心主任周平对相关责任人提出严肃的批评教育,并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财经纪律相关文件,各项活动支出要求资料齐全,严格按餐饮管理要求执行。

(5)区渔政管理站关于“用餐审批不严”问题,经核实,用餐费用属实,均属于禁捕执法工作用餐,当事人做出了书面情况说明。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钟子洋于2023年3月25日当事人作出了严肃的批评教育。

(6)区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关于“接待无公函”问题,经核查,报销餐饮费属实,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了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专题会议,明确措施抓好整改,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建立公务接待内控制度。对相关经手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6.关于文印和广告制作费管理不严的问题。

巡察指出:区农业农村局机关和二级机构文印和广告制作费用开支较大,开支较大的有局机关、农机监理所、渔政管理站等单位,经查阅开支明细,单笔开支1000元以上的大额开支较多,多笔大额开支事由和用途记载简单,部分文印记账明细为打印件,未附原始记账依据,均难以证实开支的真实性。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经核查,文印和广告制作费用均为真实,局机关、农机服务中心、渔政管理站对单笔开支1000元以上的票据由相关经手人共26人作出了情况说明并报派驻纪检组审核,同时签字画押交办公室存档,并补充了相关依据。对打印件未附原始记账依据作出了深刻反省,针对局系统“文印和广告制作费管理不严”的问题,在原有《财务管理制度》、《三重一大制度》、《机关财务管理和采购制度》基础上,局党委研究制定了《进一步规范公务运行、项目管理、三重一大等有关事项的制度》,设计了局系统文印和广告制作登记表格,由业务股室、业务局长、局办公室、分管局办公室局长依程序审核后方可进行文印和广告制作以及财务报账。

7.关于超标准发放津贴补贴和奖金的问题。

巡察指出:超标准发放文明单位奖。区农业农村局及各二级机构2021年度按全额工资标准发放文明单位奖共346149元,超标准243515.75元。超标准发放授课费。区农机服务中心2019年开展全区农机安全技术教育培训,经查阅授课培训资料,400元授课费的发放标准偏高。超标准发放补贴。2020年11月25日区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超标准发放防汛补助1440元。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

(1)局机关22人已完成退款84831元,余一名退休干部正在做退款;二级机构参公编5人已完成退款17850元。事业编制还有40人,共计140834.75元,待区政策明确后再确定退还。

(2)经核查,区农机服务中心超标准发放授课费的问题属实。第一时间,中心主任周平联系已退休、调离农机岗位的相关责任人,说明情况,并组织召开整改工作会议,认真学习《岳阳市市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及相关文件精神与相关责任人谈心谈话,严格按照区农业农村局整改要求和措施,落实整改。通过中心班子讨论研究,对相关责任人作出退还一半授课费的决定,全体责任人员一致同意,并表示积极协助完成整改任务。通过转账方式,共退还2019年农机化科技创新教育培训授课费共计10000元,4月4日下午,通过中心财务转账至岳阳市君山区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

(3)针对“超标准发放补贴”问题,经核查超标准防汛补贴费用为真实,区农业机械服务中心主任周平组织相关责任人,责令开展全面深入的自查及整改落实。2023年3月21日,当事人退还超标防汛补贴1440元,转账至君山区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

8.关于通用资产配置超标的问题。

巡察指出:区农业农村局购置的办公椅,均超过规定的配置标准。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经查2021年10月15#凭证,核实手续齐全没有超过标准,购置费用为真实,查区农业农村局资产管理台账,显示录入错误,已于2023年3月10日在资产管理系统中改正,对相关经手人作出了批评教育。

9.关于工作作风不实的问题。

巡察指出:未及时动态更新惠农补贴人员信息。2021年全区共有108名死亡人员未及时退出,领取惠农补贴共39936.85元。基层农技推广工作绩效考评流于形式。经巡察了解,2012年以来省农业农村厅推进基层农技推广技术改革与建设,要求实施绩效管理。区农业农村局据此制定了实施方案,强化绩效考评,全面推动工作日志公示和考勤制度,规定每个技术指导员的下乡记录和技术服务情况张贴公示。但在实际工作中,该局并未制定绩效考核的具体办法,也未对挑选的基层农技推广员进行考核,多数农技推广员无工作日志,如2019年19名局级农技推广员中仅有8名推广员有工作日志。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

(1)针对“未动态更新惠农补贴信息”问题,一是经核实,2021年全区共有108名死亡人员是应当领取惠农补贴,不能存在多领冒领情况,其中广兴洲镇7人,许市镇59人,钱粮湖镇22人,良心堡镇5人,柳林洲街道15人。责令督促各乡镇及时准确更新惠农补贴人员信息。二是在今后的惠农补贴项目上严格按照《关于加强财政惠民惠农补贴资金发放管理的通知》(湘财市县〔2019〕1号)、《关于加快推进相关惠农补贴项目“一卡通”阳光审批系统推广运用的通知》(湘农联〔202350号)文件要求执行工作。

(2)针对“农技推广绩效考评流于形式”问题,一是局党委对科教股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科教股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按照省、市、区《推进基层农技推广技术改革与建设方案》进行绩效考评公示,严格按要求落实到位。二是局科教股作出了情况说明并补充了《关于确定我区技术指导员的说明》、《农技人员花名册》等相关资料;三制定了《农技人员岗位责任制度》、《君山区农技推广补助项目技术指导员聘作任合同书》以及《君山区农技推广补助项目农技指导员绩效考核明细表》;四是没有工作日志的同志,作出了情况说明并进行了反省,并表态在以后的农技推广工作中严格按要求做好日志上传。

11.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巡察指出:民主评议党员不规范。一是测评表使用错误;二是参加测评会议实际党员人数与发放的党员测评表数量不符;三是参与测评的群众人数未达到支部党员人数的1/4。党建资料缺失。局党委2018、2020年党委班子民主生活会会议记录缺失,2019年度无民主生活会相关资料;局机关党支部2019年度换届选举相关资料缺失;动物卫生监督所党支部无支部换届选举资料、2017-2020年民主测评资料、2021年度党史学习教育四次研讨会资料;农业机械服务中心党支部仅有2018-2022年《党支部工作纪实手册》,无其它党建资料;农科所党支部无支部换届选举资料、2021年度党史学习教育四次研讨会资料。组织生活会批评与自我批评开展不严肃。农科所党支部和动物卫生监督所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上未见相互批评记录。党建活动组织不合规。农科所党支部2021年赴任弼时、杨开慧红色教育基地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将活动委托给湖南海航旅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委托费用5600元整,违反了《湖南省省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

(1)针对局系统“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局党委专题研究,并对党建工作进行了专题部署。一是对相关4名同志进行了批评教育;二是由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刘世谋具体负责局系统党建工作,切实做好“党建+”以党建引领三农工作,建设好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

(2)针对“民主评议不规范”问题,经核查,一是局机关党支部和农科所党支部确实存在测评表使用错误问题,已于2022年度开展民主评议测评时,按区委组织部下发的《君山区机关事业单位党支部“五化”建设操作手册》(2018年8月)中的模板使用;二是存在测评表数量不符问题,已于2023年3月24日机关支部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中改正,实际参加测评会议的党员人数与发放并回收的党员测评表相符。三是存在参与测评人数不达标问题,已于2023年3月局机关党支部39人,参加民主评议测评表的群众10人,达到支部党员人数的1/4。针对上述问题,一是局党委对相关党建负责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负责人做出了深刻的检讨;二是依据《党章》有关规定及党员标准要求,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三是加强党建工作领导,定期进行指导检查。四是主动邀请区党建办通知进行业务指导,把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到实处。

(3)针对“党建资料缺失”问题,经核实,局各党支部资料缺失问题属实。一是局各党支部已将缺失资料找齐找,并按年份整理归档;二是加强党建专干培训,每季度组织开展交叉检查,通报有关问题。三是对各党支部党建专干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

(4)针对“组织生活会批评与自我批评开展不严肃”问题,一是农科所党支部于2023年3月17日召开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应到会24名,实到18名,因事因病请假6人,会上共提出自我批评27条,互评问题19条,针对自评和互评问题制定了5条整改措施,严格按照要求整改到位。;二是动物卫生监督所党支部于2023年3月30日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应到会10人,实到会10人,会上共提出自我批评10条,相互批评8条,针对自我和互评问题制定了4条整改措施,严格按照要求整改到位。

(5)针对“党建活动组织不规范”问题,区农科所进行了深刻的反思,区农科所支部书记李升兵作出了检讨,同时区农科所补充了活动方案,今后严格遵守《湖南省省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规范党组织活动开展,完善主题党日活动报备制度包括活动方案、参加人员等信息,报局党委审批后实施。

12.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存在差距的问题。

巡察指出1: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有差距。区农业农村局班子成员对二级机构“三重一大”事项未实行严格监管,与主要负责人谈心谈话较少。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不到位。2017年以来,区农业农村局没有在支部会上进行宣布受到纪律处分的党员的记录,也未见有其他党员干部对照剖析自查记录。作风整治不够严。该局联合派驻纪检组多次开展工作作风督查,但对存在的作风问题仅通报了事,未进行严肃处理,检查效果不佳。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

(1)针对“‘一岗双责’落实有差距”问题,一是为加强对二级机构的管理,促进各二级机构运行规范化、不断强化“三重一大”事项监管,2023年2月14日制定出台了农业农村局《关于加强对二级机构管理的方案》。2023年3月18日制定并印发《党委会议议事决策制度》、《君山区农业农村局“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目录清单》等文件,要求全局严格按制度执行。二是2023年3月20日制定了《局党委班子同二级机构及重要股室负责人谈心谈话工作方案》,通过谈心谈话了解二级机构及重要股室主要负责人的政治表现、履职状态、廉洁自律、生活情况等。对于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要及时批评教育。发现重要问题,要及时向区委监委报告。

(2)针对“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不到位”问题,一是2013-2021年纪律处分相关档案资料已在2021年底前全部交至区纪委归档,2022年纪律处分相关档案资料在2022年交至区纪委归档。二是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上宣布了相关纪律处分决定,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今后将严格对照纪委监委送达的处分决定(批复)执行通知单,对受到纪律处分的干部进行处理。按照清单对纪律处分的宣布送达、处分决定归档、受处分人职务职级和工资待遇调整、违纪款物收缴退赔、处分影响期内晋职晋级、处分决定执行报告等事项的要求,落实一项、销号一项,并将执行情况及时反馈区纪委监委。

(3)针对“作风整治不严”问题,进一步加强作风纪律整治。不定期对局机关、局属二级机构开展作风督查,将督查情况向全局通报。并发布了《君山区农业农村局进一步规范考勤纪律的通知》,严肃查处违纪现象,规定个人被通报1次的,限期整改,上交书面检讨材料。个人被通报2次的,由分管副局长谈话,上交书面检讨材料。个人被通报3次及以上的,由主要负责人谈话,取消评先评优资格。股室(站、所)被通报1次的,分管局长对其集体谈话,上交整改材料。股室(站、所)被通报2次及以上的,由主要负责人进行谈话,取消该股室人员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三、对长期整改任务采取的重要举措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10.关于项目建设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巡察指出:限额标准以下项目采购不规范。农科所2021年11月实施的濠河纸厂片区棚改安置点临时围墙及标志标牌工程,投资额18.96万元,直接通过电子卖场选择岳阳宸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供应商,未按相关规定选择不少于3家供应商进行会商择优;该所2021年7月实施的小区天沟屋面捡漏及钢架屋面工程,投资额15.8万元,采购资料中附有3家施工企业报价情况说明,但未见该3家施工企业的具体报价资料。生态能源服务中心在采购财务记账服务时未按相关规定选择三家以上公司进行询价,直接选择岳阳百能财务资讯有限公司,年记账服务费24000元,该中心财务记账业务量较少,收费明显高于市场行情。合同签订不严谨。农科所2019年5月6日与岳阳君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农科所博达隆生态科技园农垦基础设施建设合同协议书》,约定开工日期2019年4月12日,合同签订时间在后,开工日期在前。该项目合同价款144.03万元,实际结算价格30万元。项目实施程序存在纰漏。区农业农村局2021年实施君山区乡村振兴项目工程(第二批),立项、财评、签约时间在前,设计时间在后,不合逻辑。立项时间9月22日,预财评时间9月26日,与中标企业签约时间10月9日,签约投资金额603725.26元,与设计单位广州博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湖南第一分公司签订《工程设计合同》时间10月14日,设计费用12000元。该项目还存在验收不规范问题,参与验收人员未签名。项目验收不规范。区农业农村局2021年9月和安徽皖紫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君山区2021年农田建设地力培肥措施绿肥政府采购项目合同》,验收报告、记录等均为空白。完建工程未及时办理竣工结算。区农业农村局自2019年以来完工建设项目39个,工程总投资额1.46亿元,其中有23个项目未办理竣工结算,合同投资额1.04亿元。

整改结果: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1)针对局系统“项目中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局党委会专题进行了,对相关4同志进行了批评教育,研究增加了社会事业促进股项目监管职能,并安排两名工作人员,同时制定了《关于加强农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监管工作的意见》、《进一步规范公务运行、项目管理、三重一大等有关事项的制度》,按制度依程序实施项目建设。

(2)针对农科所“未按规进行会商择优”问题,经查2021年11月19#凭证,没有按规范严格执行情况属实。农科所立行立改,将三家公司报价单规范做进财务账目,不存在虚假做账,不存在贪腐问题。针对“未见三家单位具体报价资料”问题,经查2021年9月7#凭证,情况属实,农科所将3家单位的报价资料整理放入账薄中,在以后的工作做到坚持“三重一大”上会制度,重大项目向局派驻纪检组报备制度,坚持做到账目规范化。局党委副书记高建新于2023年3月21日对农科所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谈心谈话并作出了严肃的批评教育。

(3)针对区生态能源服务中心“限额标准以下项目采购不规范”问题,该中心深刻反思,立行立改,一方面积极退款4000元,另一方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长期坚持执行。

(4)针对农科所“合同签订不严谨”问题,经核查情况属实,一是农科所与君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对接,修正了合同日期,二是核实项目结算资金30万元情况属实。三是在以后的工作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务运行、项目管理、三重一大等有关事项的制度》执行。

(5)针对“项目实施程序存在纰漏”问题,经核查,情况属实,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一是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明确措施,紧盯快办,抓好整改;二是于3月20日-3月22日联合区财政局组织开展了全区2021-2022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政策落实情况的督查,重点核查了2021-2022年财政衔接资金支持项目实施情况和资金使用管理情况,采取查阅资料、访谈、实地查看项目等方式,对检查发现问题实行清单制管理,立行立改、即知即改,逐项纠正销号,对典型问题进行通报,严肃追责问责;三是加强项目监管,开展全区衔接资金项目检查回头看,确保项目质量;四是规范项目资料台账,加强确保不发生逻辑错误;五是加强资金监管,健全资金拨付程序,组织项目验收。

(6)针对“项目验收不规范”问题,一是农田建设股组织召开了整改工作会议,安排专人对项目资料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并全部整理归档;二是组织工作人员学习《湖南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等项目相关文件精神,要求严格履行项目管理流程。对相关责任人作出了批评教育,严格按照巡察组整改要求和措施,落实整改,加强了项目管理,确保过程合法规。

(7)针对“完建工程未及时办理结算”问题,23个项目中,高标准农田项目20个,已办理竣工结算项目15个,余下5个项目正与财政局财评中心对接,等财评中心出具结算报告后按《湖南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结算;另外3个项目,其中六门闸渔港项目已督促中标单位在4月11日开工建设,按合同要求完成;智慧渔政项目硬件工程已完成在5月8日已完工,现已报审计局做竣工结算。永城村才鱼基地已完成结算。举一反三,查漏补缺,保证项目管理流程规范。

四、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下步工作中,区农业农村局党委将继续认真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继续以高标准、严要求推动整改问题的落实,确保整改成果运用到位,实现农业农村工作整体提质增效。

(一)提高政治意识,强化统一领导。坚持把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持续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切实担负起党委主体责任和班子“一岗双责”,切实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推动问题整改走深走实。坚持劲头不松、力度不减、标准不降,持续深入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既要跟踪问效,防止问题反弹,又要以此为基础,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拓展和转化整改成果。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牢牢把握巡察整改与农业农村事业发展的结合点,以巡察整改推动理念创新、推动事业发展、推动改进作风,实现巡察整改成果的最大化,把巡察整改成果体现到推动农业农村工作高质量发展上来,体现到创建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工作中来,全面推进农业农村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730-8178792;

邮政信箱:岳阳市君山区农业农村局巡察整改办公室(区农业农村局大楼 办公室,邮编414005);

电子邮箱:84176156@qq.com

来源:中共岳阳市君山区农业农村局委员会

编辑:张佳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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