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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三)

来源:区融媒体中心 作者:君山区处非办 编辑:罗东城 2020-07-04 10: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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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非法集资,法律不保护,政府不买单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因参与非法集资活动而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所形成的债务和风险,不得转嫁给未参与非法集资活动的其它任何单位。集资款的清退应根据清理后剩余的资金,按照集资人参与的比例给予统一的清退。经人民法院执行,集资者仍不能清退集资款的,应由参与者自行承担损失。这意味着一旦社会公众参与非法集资,其利益不受法律保护,所受损失不得要求政府、有关部门和司法机关承担。


来源:区融媒体中心

作者:君山区处非办

编辑:罗东城

本文链接:http://www.jsqnews.com/content/2020/07/07/76004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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