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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工“见财起意” 盗走雇主财物获刑

来源:君山区人民法院 作者:喻沛智 编辑:陈艳 2022-11-23 14:0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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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君山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盗窃案,被告人倪某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三千元。

2021年12月2日,倪某等4人受雇到广兴洲镇谭某家中从事房内粉刷装修。期间,倪某在移动房中家具时,发现从一个纸鞋盒子里掉出一些现金和一条黄金项链(价值7600余元),倪某将这些财物据为己有。当天下午,谭某发现财物被盗后报案,将倪某等4人带至派出所审查,到案后,倪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公安机关依法扣押的被盗财物均已发还给被害人,被害人对倪某表示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倪某有坦白情节,且自愿认罪认罚,盗窃的财物均已发还给被害人并取得了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君山区人民法院

作者:喻沛智

编辑:陈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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