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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岳阳市君山区拆迁安置服务中心党组 关于落实区委第三轮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 中共岳阳市君山区拆迁安置服务中心 编辑:张佳玲 2023-06-28 10:3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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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2年11月24日至2023年1月10日,区委第三轮第四巡察组对区拆迁安置服务中心党组进行了巡察。2023年3月1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向区拆迁安置服务中心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中心党组坚持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刀刃向内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集中整治行动,取得明显成效。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区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中心党组高度重视,态度端正,照单全收,诚恳接受,深刻反思,坚决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把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以巡察整改落实工作来推动拆迁安置和违法建设治理事业发展。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工作部署

巡察组反馈的意见中肯,切合实际、问题准确。为此,我中心党组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把整改落实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最主要的政治任务来落实。我中心接到反馈意见后及时(于3月6日)召开巡察整改党组会、班子专题会和工作部署会,充分接纳反馈问题,认认真真领会要求,仔仔细细剖析原因。从思想认识、规矩意识、工作作风以及制度建设等方面深挖问题根源。

为制定完善好整改方案,拿出整改措施,制订好责任清单,中心党组在整改期间将整改情况列为重要内容进行研究部署。同时成立了由唐贵荣同志为组长,高松、刘伟、李亮同志为副组长,吴健、李雪峰、卢先群、刘欢、李腾、余峰同志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高松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刘伟、李亮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其中李雪峰同志兼任总联络员。在整改落实动员部署会上,党组书记唐贵荣同志要求局各工作部门要切实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的首要任务,以积极鲜明的态度、有力的措施、严明的纪律,按照制定的整改方案抓好整改落实,切实做到认真改、坚决改、彻底改。

为顺利开展巡察整改工作,加大整改力度,我们还成立了巡察整改督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李亮同志任组长,徐淼、王文明同志任副组长。伍星、易娟为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徐淼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文明任办公室副主任,组员为伍星、易娟2名工作人员,依权限对责任人员给予问责追责。把整改落实情况作为检验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履行党建责任的一把尺子,加强督查,实行工作定期汇报,并协助解决整改过程中出现的思想认识问题。对整改工作措施不力,甚至推诿扯皮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精准制定整改方案,确保整改取得效果

根据巡察整改要求,我们围绕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党组织软弱涣散及组织力欠缺等问题,紧抓重点人、重点事,紧盯“三重一大”事项和内部管理问题。将问题逐一梳理,措施相对应,真正做到整改问题动真碰硬。印发了《君山区拆迁安置服务中心区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制定了《君山区拆迁安置服务中心落实巡察整改工作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我们制定了具体整改措施,并进一步完善党组工作、考勤、财务、征拆等管理制度,各部门、股室以及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多次列席中心党组班子会,会上将各部门、股室以及二级机构的责任分解,问题细化,系统地完善整改工作责任体系,真正做到各负其责,合力推进,取得成效。

(三)加强督促指导,高标准从严整改

各牵头领导、责任各部门、股室以及二级机构严格对照存在问题,逐个深入研究,加快步骤推进。涉及问题整改的各部门均制定了整改子方案和清单,按照中心党组安排,推进各自整改工作。同时,按照突出重点、把握进度、强化跟踪、全面从严的整改要求,中心党组指定专人分管、专人经办,督查领导小组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

党组班子各分管领导认领签收问题,带头做好表率,形成自上而下一级带动一级的模式。各部门、股室以及二级机构将整改任务分解到项、责任到人,确保整改工作紧扣节点,有效推进。为达到整改工作和常规工作两不误,在巡察整改阶段将整改工作提升到全中心重点工作范畴中来,与各项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确保整改落实工作的进度和实效。我中心先后召开2次党组会议,1次党组扩大会议,1次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开展督查督办2次;下发《整改方案》1个;制定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1个;修订完善制度14项;清缴违规发放征收款2万元;清退超标报销工费活动27人共2916元;清退违规报销农副产品1500元,清退违规报销车辆租赁费用2675.4元;开展谈心谈话5人,上下班查岗4次,批评教育4人次,约谈4人次,通报批评1次。在每次召开的会议上,都要专题研究巡察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对整改落实工作再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态度,加大对整改落实工作的督促检查。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巡察组共向我中心指出了三个方面存在的10个问题,围绕区委巡察组的反馈意见,中心党组坚持问题导向、立行立改,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切实把整改措施抓紧抓实抓到位。目前,巡察反馈的10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9个,整改工作有序推进,1个需要延期整改的问题将加大力度继续整改,基本都可在2024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

1、党组学习深度不够

巡察指出:查阅2022年会议记录发现,学习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二十大精神,记录仅有标题,无具体内容,无发言讨论;会前未进行学习,第一议题制度执行不严。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对此问题,目前已经制定相关学习、培训计划。于3月6日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会进行分析,主要原因是对学习教育重视不够,未建立相关学习制度。对此制定了关于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习培训计划和《君山区拆迁安置服务中心中心组学习制度》。严格按照制定的学习制度执行相关学习教育活动。于3月20日对党的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二十大报告精神进行学习,并将记录做到具体内容详实详尽,会后共撰写心得体会4篇。在学习习总书记一系列讲话精神后共召开过四次会议,都严格按照“第一议题”制度落实到位。

2、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有欠缺

巡察指出:党组理论中心学习未按照区委有关文件执行,未按照“六个环节”执行,无专项记录本记录。2020年至2022年无专题中心组学习记录本。2018年—2022年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不实,未落实1年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要求。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2023年的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严格按照“六个环节”执行,制定了详细的学习计划,专门的中心组学习记录本,安排专人记录好学习内容。二是切实提高意识形态工作能力和水平,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专题研究部署,做到年初有计划、有方案、学习研究有记录,会后有落实。制定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时结合“三定方案”职能,把业务工作摆进去,做到述职述评不空洞,有具体举措。在5月15日已经召开了一次意识形态专题研究部署工作会议。

3、会议记录不规范

   巡察指出:查阅2018年到2022年会议记录发现,部分会议记录参会记录较为简单,未按照规定专题记录会议。2021年党组会议与其他会议记录在同一本子上,党组会议专题研究人事、纪检等记录不规范。2022年党支部会议记录中,5月16日,支部党员大会学习会议记录只有记录内容,无发言人,无学习发言。6月17日“关于四亮主题活动专题组织生活会工作”,仅简单学习了方案,无具体部署。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杜绝出现会议记录混乱的现象,从事党建工作的伍星同志将相关会议记录分成党组专题会议本、党组学习中心组记录本、“三重一大”专题记录本等分类别记录。二是做到专人专本记录,完完全全做到会议有内容,会议有记录,会议有发言,会后有部署。三是重新于4月4日组织中心全体党员干部学习组织生活会具体要求,让全体中心党员严格按照组织生活会要求具体落实,真真正正地达到照照镜、洗洗澡、出出汗的效果,不让组织生活只是流于表面,敷衍了事。

4、“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

巡察指出:经查阅,2018年9月19日指出建房测量费用11.5万元,无会商、无“三重一大”会议记录。经查阅,2019年1月支付概算服务费用9.76万元,无会商、无“三重一大”会议记录。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此类问题的主要原因是中心党组会对“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针对问题一是进一步核查,经核实该笔建房测量费用11.5万元项目资金拨付来源为2018年9月19份9#凭证中区财政补助收入/项目支出(400102)。经核实该笔支付概算服务费用9.76万元项目资金拨付来源为2019年1月31日35#凭证中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局。二是立行立改,于2023年5月12日更新的《君山区拆迁安置服务中心“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划》(君拆党组〔2023〕5号)。三是我中心将严格按“三重一大”制度执行。凡涉及到“三重一大”事项的严格按照议事规划执行,均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刘立华组长参加。按照末位表态、举手表决的形式决定“三重一大”事项。整改期间在5月12日召开的“三重一大”会议邀请派驻纪检组组长刘立华同志参会

5、财务管理不规范

巡察指出:一是存在跨年度大额个人借款。单位劳务派遣职工万智明2019年1月份三次借用后勤备用金累计10万元,2020年1月第一次转账还款7万,第二次现金还款3万,违反了财务管理制度。二是岗位津贴和交通补助发放不规范。查阅2018年至2019年财务资料发现,2019年12月支付王书林3月至9月空心房整治差旅费0.82万元,未按照公出规定一事一结。三是加班用餐管理不到位。单位职工加班用餐报账审核不严格,如:使用同一本金额连续定额发票报账,连续数月菜单笔迹均为同一人手写,2019年1月至2022年9月累计14.4万元。四是履行财务制度有欠缺,区拆迁安置服务中心部分账务手续不齐全。2018年10月食堂开支中含有600元租车油料费,食堂采购运费2100元以领条入账。采购17件彭激光葡萄1500元以白条入账。2019年付戴钊驻村帮扶工作经费2.3万元,附件明细均为电脑打印,无人员签字。2018年9月购入3台电脑1.5万元,未向区国资委固定资产采购申请。五是超范围超标准支出。2019年6月,区拆迁安置服务中心开展职工户外活动就餐3桌27人2370元,超标准开支1290元。组织乒乓球、羽毛球比赛就餐3桌27人2700,按照就餐标准40元/人计算,超标准开支1620元。2019年1月31日,为汤某某支付安置房物业费1万元,根据规定个人物业费不属于支出范围。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跨年度大额个人借款问题。属于财务把关不严,未按财务制度严格执行。此次巡察反馈出该问题后,拆迁安置服务中心重新建章立制,在5月12日的“三重一大”会议上,重新拟定了拆迁安置服务中心印发的十四项规定中的财务管理制度。并由分管领导高松于5月30日对职工万智明同志和财务股室长卢先群同志进行了批评教育和约谈。二是岗位津贴和交通补助发放不规范问题。经查阅,王书林同志空心房专项整治确有依据进行差旅费补助,但报账时未按一事一结的财务制度严格执行。由分管领导高松于5月30日对财务工作人员卢先群进行了批评教育和约谈,重新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并分发给全体干部职工学习。 三是加班用餐管理不到位的问题。经核查,加班用餐报账真实,因巡督察执法大队工作性质原因,双休必须要加班巡察,以防出现新增违法建设。根据中心出台关于印发《党组会议事制度》等十四项制度中的财务管理制度第十一条规定双休加班按照早餐20元/人,中餐40元/人,但报账时未按照一事一结财务制度严格执行,由分管领导高松于5月30日对财务工作人员卢先群进行了批评教育和约谈,重新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分发给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四是中心部分账务手续不齐全的问题。经核查,2018年10月食堂开支中含有600元购物租车油料费,食堂采购运费2100(2018年7-9月,每月700元)领条入账,该笔费用真实,当事人熊伟已经补开三个月发票;购彭激光葡萄17件1500元白条入账,严重违反了相关财务制度规定,勒令经手人万智明作退款处理,现已开出票据收回退款并由分管李亮于5月30日对万智明同志进行了批评教育和约谈;2019年戴钊驻村帮扶工作经费2.3万元,附件明细均为电脑打印,无人员签字。经核查,戴钊同志驻村帮扶确有依据进行差旅费补助和驻村专用工作经费1万元(组织部打到我机关单位账号)使用,但报账程序不符合相关财务制度,由分管领导高松于5月30日对财务工作人员卢先群进行了批评教育和约谈,重新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分发给全体干部职工学习;2018年9月购入3台电脑1.5万元,经咨询区财政局国资委主任左明,2018年9月还未实行国有资产采购管理条例,目前,单位已完善国有资产的采购管理和国有资产的处置管理等程序。五是超范围超标准支出问题。针对工会活动就餐超标准问题,分管领导李亮于5月30日对工会经手人罗建辉提出了批评教育,财务已开出收据,退款2910元已收回。2019年1月31日,为汤六生支付安置房物业费1万元,经核查,该笔款项并非物业费,而是中心为了管理空置的安置房聘请汤六生为物业管理员而支付的工资,第二年安置小区物业进驻,遂与汤六生终止劳务关系。

6、公车管理存在漏洞

巡察指出:区拆迁安置服务中心公车管理方式较松懈。如:2016年1月拆迁安置服务中心与劳务派遣人员罗志兵签订车辆租赁合同,每年4.8万元租赁湘FD5367,并在合同中注明“承担公务用车时无法避免的交通违章费用”,2019年10月28日,为该车购买车辆商业保险2675.4,均超出了车辆租赁规定范围。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2019年10月28日,为罗志兵租车(湘FD5367)购买车辆商业保险2675.4元,超出车辆租赁规定范围,于2022年6月与罗志兵解除了租赁关系。针对购买商业保险这一问题,要求罗志兵作退款处理,现已开出票据,退款2675.4元已收回并对经手人罗志兵提出了批评教育。

7、党建工作要求落实不到位

巡察指出:查阅2018—2022年党建资料发现,2019年至2021年未按照要求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计划。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针对此问题,已委派专门的党建专干伍星同志负责抓好落实党建工作并已制定好全年党建计划。在今后的工作中,立行立改,按照组织要求抓好抓落实党建工作,以党建引领带动中心整体提升。在4月11日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邀请组织部邓江平同志参会并提出了今后党建工作的具体要求。

8、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欠规范

巡察指出:一是组织生活会欠规范。查阅2018年—2022年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资料发现,2021年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中,只有党员自评和对支部的建议,无党员之间相互批评。二是民主生活会欠规范。2022年民主生活会会议记录只有议程和个人自我批评,无相互批评,组织生活流于形式,没有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此问题的主要原因是机关支部对会议程序把关不严,会议记录不全面,资料归档不严谨。机关党支部组织支部委员学习了组织生活会会议制度,下一步将严格按照组织生活会的要求(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对照材料剖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程序开展。二是此问题的主要原因是中心党组对会议程序把关不严,会议记录不全面,资料归档不严谨。中心党组组织党组成员学习了民主生活会会议制度,在2月11日开展了民主生活会,会议邀请纪委监委干部白彪同志参会指导,会上班子成员通过开展对照材料剖析、批评与自我批评,白彪同志作总结意见,真真正正地达到了红脸、出汗的效果。

9、征拆项目管理履职不到位

巡察指出:

①拆迁安置项目资料审核把关不严。一是查阅2018年至2022年征收账务,发现部分项目征拆补偿资料不完善:2019年1月支付十字渠项目两人房屋及土地补偿136.2万元,其附属设施明细无其他人员证明、安置人口认定、拆迁房屋合法性认定。二是查阅2018年至2022年征收账务,发现部分项目征拆补偿资料不完善:2021年6月被拆迁安置户李某,在进行安置补偿中被拆分认定为三户(李某父母,李某夫妻,李某两个女儿各一户)进行补偿,但并无公安分户证明,也未证实一家六口已分开居住。三是查阅2018年至2022年征收账务,发现部分项目征拆补偿资料不完善:2022年1月支付许市镇污水处理厂许市镇五幢房屋收购款390.2万元,无房屋价值评估报告、房主人员信息,入户调查登记表无国土部分签字。四是查阅2018年至2022年征收账务,发现部分项目征拆补偿资料不完善:2022年9月8日付李某某等35户工业园北片区国泰东地块补偿款353.6万元,无附属设施,青苗补偿明细,协议中增补人口地7户15.49亩,无其他说明。

②项目资金使用不规范。一是查阅2018年至2022年项目资料发现,2021年2月连接线土储项目征收望城社区土地55.16亩、费用125.3万元,新洲村78.125亩、费用346.2万元,征地款项均直接打入望城社区和新洲村账户,无被征收地块苗木数量核定依据,无法核实被征收土地是否属于集体所有以及征地款的最终去向。二是查阅2018年至2022年项目资料发现,2022年6月柳林洲街道办事处洞庭大道西项目列支不可预见费10.8万元,但无此项不可预见费用的使用前申报记录和具体用途情况说明。三是查阅2018年至2022年项目资料发现,2022年7月18日支付岳西中学提质改造房屋征拆补偿12.6万元,根据附件说明房屋已于2010年由校园自行拆除。

③工程项目结算支付程序不到位。一是区拆迁安置服务中心部分工程项目手续不齐全,结算程序不到位。如:2022年1月2月凭收据(市面购买)预付岳阳宸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5万元,无税务票据,无预算、无会商及项目详细资料。二是君山区水利安保工程通信管线一级驿站片区改迁入地工程,合同金额39.38万元,结算评审报告核定金额为37.83万元,无区审计局出具的审计定案表以及相关税票无发票专用章,直接向施工单位支付工程结算款37.83万元。

④劳务发包程序不合理。2021年12月20日区拆迁安置服务中心支付湖南金陆建设有限公司劳务费196.4万元,无预算评审、验收资料,无政府采购招标竞价相关程序。

⑤超范围发放拆迁安置款。查阅2018年至2022年征收资料发现,存在超出国家征收安置政策范围,向不符合安置政策的人员发放户头补贴的情况。陈某某一家四口房屋拆迁及人员安置补偿款共计51万元,查阅档案资料显示,拆迁工作组入户调查时间为2020年3月16日,同年7月8日陈某某才登记结婚,仍将陈某某丈夫认定为拆迁安置人员。查阅2018年至2022年征收资料发现,存在向户口已迁出不符合安置政策的人员发放户头补贴的情况。2022年1月柳林洲街道代付刘某某5人安置补偿款70万元,在发布拆迁公告前一家均随其女婿张某于2019年7月16日将户口迁至浙江宁波,仍被认定为方位拆迁安置人员。查阅2018年至2022年征收资料发现,存在向未出生胎儿不符合安置政策的人员发放户头补贴的情况。2022年1月29日付李某某安置费60万元,其中根据诊断为怀孕的彩超报告单增加一名安置人口。根据《君山区执行岳阳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若干规定》,以上人员均不符合房屋拆迁安置人员的认定范围。

⑥拆迁安置联席会议制度执行不到位。查阅资料发现,在征拆工作中未严格执行由自然资源局、拆迁安置服务中心、业主单位、镇、村五家单位组成的联席会议制度,如:2022年1月5日付洞博物馆项目刘某、李某等10户购房困难补助及人口安置费23万元等疑难问题事项未执行区拆迁联席会议。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

①针对“拆迁安置项目资料审核把关不严”问题。中心党组于3月6日召开巡察专题整改会,对反馈问题进行核查。经核实,该四笔补偿征收款无违规发放情况。但存在部分征拆工作人员业务不熟导致项目征拆补偿资料不完善,对此中心由分管负责人刘伟对相关人员刘欢进行谈话教育,并制定相关(业务名称)业务培训,于5月15日,对业务方面的工作人员进行系统培训。现已按项目资料整理要求完善补充征拆资料。后续将建立《征拆安置服务管理制度》安排专人刘欢负责,强化对关键档案资料管理。

②针对“项目资金使用不规范”问题。中心党组于3月6日召开巡察主题整改会,对反馈问题进行核查。经核实,该四笔项目资金无违规发放情况。主要存在问题是项目资金支付后未及时将相关资料收集到位,对存在的此类问题,中心分管负责人刘伟同志已经对资料收集相关工作人员李腾进行了约谈,并制定业务培训计划,于5月15日,对业务方面工作人员进行系统培训,后期在资料收集工作中必须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③针对“工程项目结算支付程序不到位”问题。经核实,该两笔项目结算支付确实用于项目建设上,无违纪违规发放现象。主要存在问题在于开具发票程序上有问题,均是开具发票上无发票专用章和未执行“三重一大”会议协商,对此,分管负责人刘伟同志对相关业务人员刘欢、聂宇轩、黄拥进行了约谈,并在5月15日的业务学习上进行了专业培训学习,高松同志对无发票专用章入账打款一事也对财务人员卢先群进行了批评教育。在后期的工作中,重新更新了财务制度和征拆制度,确保以后工作按程序开张。

④经核实,该项目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岳工资政产【2021】第23号)文件中明确了预算评审,验收资料及政府采购招竞价的有关信息。

⑤针对“超范围发放拆迁安置款”问题。征拆相关人员参照2019年2号文时核实,陈某某一家四口房屋拆迁及人员发放户头补贴情况属实,无违规发放户头补贴情况。经核实,刘某某本人已离婚,且一直未再婚,一生只生养一女,该户为纯女户,且女婿一家长期居住生活在本地(居委会已出具常住人口证明)(征拆联席会议纪要有规定)。经核实,李某某属于柳毅路二期项目征拆户,2022年1月29日在其征收时根据诊断彩超报告单增加1名安置人口,现在该婴儿已在腹中自然死亡,我中心已对征收发放的2万元人头安置费用追回。

⑥经核实,刘某某、李某、肖某某、杨某、邓某某、周某某六户补偿款按2019年2号文执行;付某某、王某、唐某某、胡某某均根据联席会议纪要进行补偿。在整改期间,中心再次健全了联席会议制度并已报告分管副区长,将会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将具体政策落实在位。

三、长期整改任务采取的重要举措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1.履行相关职能有欠缺

巡察指出:一是区拆迁安置服务中心负责房屋征收相关的政策法规、项目资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现拆迁安置服务中心未将每年的征收资料归档储存。二是机构改革后,区拆迁安置服务中心承担违法建设督查职责,但根据君办〔2019〕48号文件规定,禁违拆违治违工作相关职责另行规定,一直未认定相关机构,从事违法建设督察执法的8名工作人员中仅有一人取得行政执法资格且大队长余峰仍为无编制人员。

整改结果:长期坚持(未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拆迁安置服务中心征收相关政策法规、项目资料的整理和归档问题,中心负责征收安置服务的股室已准备购置高拍仪,将以往政策法规、项目资金的资料全部整理归档,全部录入电脑存档备份。已经向宙凡计算机经营部租赁一台高拍仪,正在对征拆资料进行归档,预计在2024年12月份之前完成归档工作。二是机构改革问题,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禁违拆违治违工作的机构一直未被认定,之前有执法证且从事执法工作的人员,大部分都已调离其他岗位,导致了巡督察大队执法证缺失这一现象。针对此问题,单位政策宣传股正在着手大队执法人员考证事宜,于4月20日报考执法证人员9人,考试已完毕,其中三名工作人员通过执法证考试。后续将继续安排剩余6名同志进行执法证考试,直至全部考核通过。

三、巡察整改工作的下一步安排

当前,我中心的巡察工作已经结束,整改落实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对一些比较复杂的问题和深层次的矛盾,还需着眼长远、常抓不懈。为此,我中心将继续按照区委巡察组的要求,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做到举一反三,确保我中心今后的工作取得实际成效。

(一)继续强化整改落实

领导班子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紧盯区委第四巡察组反馈的问题,继续抓好落实,确保不反弹、不回潮。对已经整改到位的问题,举一反三,建立相关台账;对需要长期整改的,明确责任科室、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针对区委第四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加快建立起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制度体系。

(三)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落实中心党组主体责任,结合区委纠“四风”扬“五敢”提“六气”作风建设年工作要求,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党建在党支部和党员干部考核中的权重,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监督权力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推动党风政风行风持续好转。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强化担当精神,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问题案件,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促使征拆系统干部廉洁从政,积极有为,为建设精美精致出彩新洞庭添砖加瓦。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730-8115113;

邮政信箱:414000;

电子邮箱:q258328873@qq.com

来源: 中共岳阳市君山区拆迁安置服务中心

编辑:张佳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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