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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十二不准”

来源:岳阳市纪委监委 编辑:陈艳 2022-11-30 10:1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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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准以集体研究或会议纪要等方式,违规将应招标的项目采用非招标方式实施。

二、不准指使或授意项目业主单位采取拆分、化整为零等方式规避招标。

三、不准为潜在投标人“量身定做”招标文件或设置特定门槛条件。

四、不准未经集体决议或违背公平择优原则等随意指定招标代理机构。

五、不准采取任何方式明示或暗示评标专家倾向性打分,干预、影响、操控评标过程和中标结果。

六、不准利用职权或者职务影响在招投标活动中 “提篮子”“打牌子”,当掮客牵线搭桥,出租出借资质,插手干预检查验收、资金拨付等。

七、不准以检查验收、资金拨付、结算审核审批等为由,变相要求中标人分包、转包。

八、不准“招小建大”,违规变更或未经批准施工故意造成既定变更事实,超概算超预算大幅增加项目投资。

九、不准为被处罚对象向行政监管部门及有关人员等说情打招呼,帮助减轻处罚或逃避处罚。

十、不准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共同体或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

十一、不准向他人透露投标人的名称、数量、缴纳保证金、报价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信息。

十二、不准有破坏招投标市场公平竞争环境的其他行为。

来源:岳阳市纪委监委

编辑:陈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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